我的位置: 首页 走进欧马腾
  • 法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保全制度
    发布日期:2015-07-06

    法国民事诉讼法对证据保全的规定显得相当分散、零碎。通过审前准备措施(适用于审前准备程序)、紧急审理程序以及依申请作出裁定的程序皆可对证据予以保全。一、通过审前准备程序实行的证据保全。《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第143条规定:“对解决所依赖的事实,应当事人的请求或者职权,得实行法律允许的任何审前准

  • 德国民法典规定的专家对侵权展品的调查
    发布日期:2015-07-06

    德国民法典第809条规定:“对物的占有人,就该物享有请求权的人或者希望确证这种请求权是否属于自己的人,如果检查该物对自己有利益时,可以要求占有人向自己出示该物以供检查或者允许检查。”因此,知识产权人如认为参展商的展品存在侵权的可能性,可向法院申请专家对涉嫌侵权的展品进行调查。法院发布该类专家调查展品

  • 如何实现展览侵权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发布日期:2015-07-06

    如上所述,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亦是临时禁令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因此法院在面对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时,不能将利益的天平彻底倾斜,否则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特别在国际贸易与竞争这复杂的背景之下,法院在签发临时禁令时如不体现一定的谨慎性原则,临时禁令可能演变为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利,损害他国竞

  • 加强对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
    发布日期:2015-07-06

    从各国的法律制度分析,虽然法院在签发临时禁令时,会对申请人“胜诉的可能性”、“无法弥补的损失”、“签发禁令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等诸多要素予以考量。然而,从目前的趋势分析,法院在面对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时,更倾向于保护权利人,以快速、及时的制止侵权。例如,近年来,欧盟为加强对专利的保护,完善了整个

  • 法国展览颁发临时禁令的规则
    发布日期:2015-07-05

    一、紧急审理程序。法国的紧急审理程序相当于他国的临时禁令制度。依据《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第484条之规定,紧急审理程序是指“在法律赋予并非受理本诉讼的法官命令立即采取某种必要措施之权力的情况下,应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到场或对其传唤后,作出的临时性裁判决定。”法院依据该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具备

  • 英国展览颁发临时禁令的规则
    发布日期:2015-07-04

    英国的临时禁令(又称为中间禁令)是在15世纪英国衡平法院为弥补普通法院的救济不足而发展起来的现代保全方式。其意义在于:原告向法院申请签发中间禁令后,被告不得继续实施不法行为或停止实施威胁性的行为,从而使判决利益在案件审理终结前得以保全泡英国《新民事诉讼规则》第25条第1款详细规定了包括临时禁令在内的

  • 国际展览临时禁令制度的国际法渊源
    发布日期:2015-07-03

    (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国际法层面对展览设计临时禁令制度予以了确定,该协定第条对此有着总括性规定:“司法当局应有权责令当事人停止 侵权,尤其有权在海关一日放行之后,立即禁止含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口商品在该当局管辖范围内进入商业渠道。”该协定第50条第1

  • 国际展览临时禁令制度的界定
    发布日期:2015-07-03

    国际展览临时禁令滥觞于禁令制度。禁令(Injunction),又称禁制令,是指法院签发的要求当事人做某事或某行为或者禁止做某事或某行为的命令。根据存续时间的长短禁令可分为临时性(或中间)禁制令和永久性(或终局)禁制令。临时禁令制度属于暂时性措施,系山法院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发出,以防止其在作出最终裁决

  • 临时禁令对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发布日期:2015-07-02

    权利人在受到侵权行为侵害而又无法实现私力救济时,一般情形下会采取诉讼途径主张权益。然而,诉讼的过程往往较长,其间债务人可能从事各种行为如隐匿、移转甚至处分其责任财产、擅自变更诉争标的的法律状况等。这些行为会导致权利人的期望落空,即使法院通过判决确定权利人胜诉,但权利人的损失显然己无法获得赔偿。有鉴于

  • 参展商在收到侵权警告函后会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5-07-02

    1.参展商签署警告函参展商在接到警告函后,首先应对其展示的展品是否侵权以及警告函标的值是否定得过高进行判断。如果确认自己的产品构成侵权,标的值也定得合理,可以签署该警告函。这有助于避免进入德国冗长的法律诉讼程序,也避免对方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致使该参展商的其余非侵权产品无法继续参加展出。在此

  • 国际展览知识产权人的私力救济
    发布日期:2015-07-02

    即使是最为快捷的公力救济措施,也可能会因国际展会的时限性而受到挑战。因此,对知识产权人而言,一旦在国际展会上发现侵权行为,通过与侵权人协商,及时制止侵权并获取相应的赔偿,或者向国际展会组织者提出申诉,通过组织者的协调与侵权人尽快达成调解协议,无疑是最佳选项。当然,协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权利人在协商前

  • 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特征
    发布日期:2015-07-02

    (一)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频发且复杂国际展会作为企业展示与交易产品、技术及品牌的平台,亦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集中场所。在国际展览展示期间,大量的参展商、参观者以及购买者将出现在展会上,大量的参展产品将汇聚于展会,而上述主体及产品往往来自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其中蕴含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可能在展会

  • 三种常见的展品侵权形态
    发布日期:2015-07-01

    展品侵权是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核心,目前最为常见的形态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的行为。1.专利专利具有专有性,日通过法定程序获得登记,权利人即享有排他性的专有权。未经其允许,制造、使用、许诺销售该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即构成

  • 国际展会标志包括的几种类型
    发布日期:2015-07-01

    1.展会名称每个展会皆会有个名称,以表明该展会的举办地、规格、范围、性质等等。展会名称既是政府部门审批该展会可否举行的基本根据,亦是各国参展商决定是否参加的关键要素,因为参展商只有了解该会展的名称后,才能根据自己的产品、类别、行销地域、营销策略决定该展会是否符合自己的展览展示需求。以德国慕尼黑国

  • 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的三种类型
    发布日期:2015-07-01

    (一)国际展会本身知识产权:展会标志展会标志一般是山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域名等组成,上述展会标志的构成要素必须附着于某项会展活动或者会展组织,显著而醒目,便于人们区分不同的展会活动和展会组织。展会标志充分体现了该展会的特性,集中反映了展示设计活动以及组织者所承载的精神追求

  • 国际展会促使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产生
    发布日期:2015-07-01

    对展览会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最早可追溯至1873年的“维也纳国际发明展”。当时,第一次工业革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然而,对工业产权的保护并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导致些参展商因害怕展品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却无法得到救济,而不愿参加该次国际展会。有鉴于此,主办国奥匈帝国政府制定了项特殊法律,向在展览会上展出

  • 国际性展会是怎样界定的?
    发布日期:2015-06-30

    根据《国际展览会公约》的规定,当有一个以上的国家参加时,展览会即为国际性展览会。国际展览会的参加者既包括代表官方组织国家馆的参展者,也包括国际组织或不代表官方的国外参展者,还包括依据展览会规章被授权从事其他活动的参展者,特别是获得特许权的参展者。虽然该公约不适用于展期不超过3个星期的展会、美术展览会

  • 展览会是如何分类的?
    发布日期:2015-06-30

    (一)从展览的内容划分,可分为综合类展会与专业类展会综合类展会展出的项目范围较广,涉及人类进步与文明的各个方面,包括产品生产、自然地理、人文历史等诸项内容。世界博览会即是最典型的例子:专业类展会则往往只涉及某一产业或者主题的展品展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从实践分析,专业类展会主要集中在贸易类范畴,

  • 展览后期跟踪服务包括的六项内容(二)
    发布日期:2015-06-30

    四、发展和巩固客户关系展览期间,尽管展览组织机构有机会和客户面对面地进行交流油于展览组织机构和客户各自的时间都很紧,业务也很多,双方很多时候都未能进行很好的交流和沟通。展览闭幕以后,展览组织机构要继续保持与客户的关系,继续加强与客户的交流与沟通,发展与巩固客户关系。对于一些重要的客户,展览组织机

  • 展览后期跟踪服务包括的六项内容(一)
    发布日期:2015-06-30

    在展览设计评估结束后,展览组织机构一般还需要在展览闭幕后继续完成一些后续工作。展览的后续工作既是本届展览的收尾工作,也是为下届展览的开始做准备,所以,展览闭幕后的后续工作是不能省略的。展览闭幕的后续工作有以下几项。一、向客户邮寄展览评估资料并致谢展览闭幕后,要及时给所有参加展览的参展商和观众

1 .. 794 795 796 797 798 .. 898